近日,一家名为“河南省新时代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”的机构,在其独立网站首页显著位置,自称为“河南省电子商务协会常务理事单位”,并标明具体“联系方式”。
经声明无效,我会公告如下:
一、河南省电子商务协会与所谓“河南省新时代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”没有任何关联,除声明其冒充行为之外,我会任何工作人员从未与该机构有过联络和接洽。
二、“河南省新时代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”和有关组织擅自冒用河南省电子商务协会名义进行宣传和运营,并冒充我会常务理事单位对外联络、骗取社会信任,已构成对我会和我会常务理事单位名誉的损害,该机构必须立即纠正其错误,协会将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。
三、河南省电子商务协会提醒各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提高警惕,遇有类似可疑信息,请向协会秘书处及时求证。
特此公告。
河南省电子商务协会
2014年1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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